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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区有机黑木耳交易服务站场地交易暂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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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区有机黑木耳交易服务站场地交易暂行规则

2013-10-31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红星区有机黑木耳交易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进行咨询、交易服务。服务站在服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一条:场地交易是买方在服务站首先进行客户登记,然后由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接待服务,当达成意向合作以后,服务站工作人员将按照采购商的需求,帮助联系卖方。
    第二条:买卖双方见面后,采购商如要求查看货源,则由卖方(种植户)自行带领,服务站不参与细节洽谈。
    第三条:双方确认产品质量、价格等问题后,则可以进行交易,组织备货,进行结算,最后付货、发货。
    第三条:双方交易成功后,服务站可帮助种植户进行售后回访。
    第四条:现场交易单位:元(人民币)/批(10斤/批),最小交收量:50批 (500斤)
    第五条:交货地点双方商订
    第六条: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商订、做到验货付款、责任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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