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
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
车辆类型
1、车辆类型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相加确定,规格术语在前。结构术语在后,如:“大型普通客车”、“中型罐式货车”、“重型专项作业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等。但低速货车的结构术语在前,规格术语在后,如:“普通低速货车”、“箱式低速货车”、“罐式低速货车”等。轿车按照其规格术语确定为“大型轿车”、“小型轿车”和“微型轿车”。
2、无对应的规格术语时,车辆类型按照结构术语确定,如:“轮式装载机械”。
3、三轮汽车无对应的结构术语,其车辆类型统一为“三轮汽车”。除三轮汽车外的其他汽车,其结构无对应的结构术语时,车辆类型按照机动车规格术语及最近的结构术语相加确定。
4、有轨电车无对应的结构术语时,其车辆类型根据规格术语确定,如:“大型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