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作者:杜军玲
[提要]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向市场。通知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杜军玲)5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切实加强报废汽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向市场。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严厉打击和惩处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报废登记管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格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四是积极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建立车辆登记、注销、回收拆解等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通知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